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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2021-07-14 浏览次数:9,418 次 常德日报

近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采购交流会,倡导绿色出行,要求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常德申湘汽车、锦尚汽车等公务用车购置协议供应商参会。

会议介绍了在公共机构推行新能源汽车的政策背景要求、公务新能源汽车需求等情况。各供应商积极响应,推介了公司现有比较符合公车购置需求的新能源汽车的车型、价格区间、参数配置、车辆性能、续航里程、质保服务等情况。目前,通用别克、一汽大众、广汽新能源、江铃爱驰等多个品牌及车型比较符合公务新能源汽车需求。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为引领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该局推行绿色出行,出台有关文件,倡导公共机构人员上下班绿色出行,主动采用步行、骑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购置驾乘新能源车辆等能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交通出行方式。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机构应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从2021年7月1日起,有2辆以上公车编制的公共机构或公车平台在更新购置公车时,应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公共机构或公车平台一次性更新购置2辆以上公车时,应采购1辆或原则上不低于30%的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新能源汽车优先使用国产品牌。租赁车辆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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