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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新能源汽车政策汇总 重点支持配套发展

2020-01-02 浏览次数:12,954 次 电车资源

2019年已经过去,2020年新年到来,过去的一年里新能源行业跌宕起伏,有起有落,但不变的是,政策永远在发布的路上。2019年12月国家发布了2021-2035年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地方政府更多是出台支持配套发展和开放路权的政策。经电车资源整理,12月国家及地方共发布了16条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1条,地方层面15条。

国家层面

1.《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12月3日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明确指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动力电池、驱动电力、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

地方层

1.湖南加强电池回收溯源管理 2020年起各市州每季度上报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2月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未按溯源规定在国家平台注册的相关企业,须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注册,未按溯源规定履责的企业,须于12月26日前完成整改。

此外,自2020年1月起,每个季度的第一周,各市州工信局要将本地区上季度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督查情况书面报送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平台的企业注册情况,新能源汽车生产与销售、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和再生利用等溯源信息上传情况,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相关技术指导信息报备、公开情况,以及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2.山东:2022年底前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

12月9日,山东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各地市分充电设施建设“时间表”,到2022年底前,山东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基本建成“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保障有力”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公共停车场配建的充电基础设施,2022年年底前占车位比例不得低于15%。

3.河北:2022年全省新增和更新出租车优先使用新能源车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工信厅、河北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能源出租汽车发展实现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20—2022年)》。

计划提出,到2022年,河北全省新增和更新巡游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鼓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

4.宁夏:每年新增及更换的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70%以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月3日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0—2025年)》。方案明确表示,2020年至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要分别达到32%、35%、38%、40%、42%、45%以上,每年各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70%以上。

5.深圳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的通告》。《通告》指出,深圳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已完成电子备案登记,接受监管的纯电动轻、微型货车(包含轻型厢式货车和轻型封闭式货车),除每天7时至20时禁止通行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外,允许在深圳市其余道路行驶,通告自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6月19日施行。

6.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12月25日发布《关于继续对异地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通告规定,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工作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新能源汽车则不受该限行措施限制。

7.郑州: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按充电计量单位数收取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布郑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参考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了郑州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统一参考标准。其中,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按照充电的计量单位数(千瓦时)收取。

社会车辆充换电服务基准参考标准为:0.65元/千瓦时。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在此参考标准基础上上浮10%,下浮幅度不限。

8.海口:公共区域配套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免费停放政策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月4日发布《关于海口市各类停车设施新能源汽车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规定,对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费的公立(办)的学校、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场所、养老机构等公共区域的配套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免费停放政策。对进入收费停车设施停放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的新能源汽车,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占道临时停车泊位除外)。

9.青岛:新能源车在规定区域停车免收2小时停车费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了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政策。

通知表示,对悬挂新能源汽车绿色牌号的汽车,每天0时至24时,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不含住宅小区停车场)的同一公共停车场或同一条道路上的收费停车泊位以及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内首次停车,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其中,实行计次收费的公共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确无计时设施的,应免收首次停车费(不超过4小时)。

10.钦州开展四大攻坚行动 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月12日发布《钦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工作方案》。方案提到,将开展四大攻坚行动,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新能源汽车使用示范行动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新购置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占比应不低于30%;城市公共车辆运营示范。主城区和县城2020年底纯电动公交车占比不低于45%;同时在城市物流、快递、零售等行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开展物流绿色运输试点。

充电设施建设行动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场按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配建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明确按标准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还要加强公共场所充电设施建设,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争取达到不低于5%的车位比例。

11.信阳12月实施机动车限行 新能源汽车不受限

信阳12月发布《关于2019年信阳市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的通告》,通告表示,信阳市中心城区将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限行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至12月31日,每日7时至21时,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2.邯郸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新能源车不受限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12月8日发布《关于邯郸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知》,通知规定,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邯郸市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0时,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周六、日及节假日不限行,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3.长垣市将实施城区机动车限行 新能源汽车不受限

长垣县政府第45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决定在城市核心区域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限行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3月31日,每日07:00—20: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限行。此外新能源汽车也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4.铜川12月20日起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

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2月19日发布《关于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通告规定,2019 年12月20日07时起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措施,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5.河南省上蔡县:12月15日起限行 新能源汽车不受限制

河南省上蔡县宣布,从2019年12月15日至2020年3月20日,每日7时至20时,在南环城路以北,东环城路以西,蔡州大道以南,卧龙大道(西环城路)以东,以上四条道路合围范围内的城市道路(不含上述道路)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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