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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需尽快出台

2019-05-21 浏览次数:12,668 次 新能源汽车新闻ev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最新数据,今年1~4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838.9万辆和835.3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1%和12.1%。尽管整体汽车产销量连月下跌,但新能源汽车仍逆势增长,产销分别完成36.8万辆和36.0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8.5%和59.8%。
如今,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已占全球新能源汽车总销量的一半以上。业内专家预测,随着国家的高度重视和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未来几年新能源汽车在中国汽车市场上的份额将持续增长,成为新车销售的另一个推动点。

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大幅增长,也带动了保险需求增速加快。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保险市场分析报告显示,我国2013~2017年的年均承保车辆增速为78.6%,年均保费增速为72.0%。2017年新能源汽车承保数量为171.7万辆,同比增长47.0%;保费规模达101.6亿元,同比增长50.4%。虽然2018年数据尚未公布,但根据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增长,不难判断承保量和保费规模将再创新高。

但与此同时,我国至今尚未出台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套用燃油车保险条款的做法引发了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在赔付责任上的一些分歧。尤其是最近连续发生的几起新能源汽车自燃事件,让社会对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的出台愈发关注。

站在车主角度看,目前保费金额和保险条款对新能源汽车车主来说并不合理。首先,新能源汽车的车身结构和动力系统与传统燃油车有很大区别,电动汽车使用电机、电池、电控系统,因此传统燃油车保险产品条款中有关发动机、变速器等零部件的条款不再适用。其次,中国人保、平安、太平洋等多家保险公司对新能源汽车都实行“按补贴前价格投保,按补贴后价格赔付”,这已成为行业惯例。这就造成投保人在上保险时,要按照新能源汽车厂家指导价交保费,但出险理赔时,保险公司并不按照投保时的价格理赔,而是根据补贴后投保人购买汽车的发票价格上限赔付,从而造成了高缴费、低赔付。第三,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如电池、电机等设备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尚未做明确约定,对于充电设施损失,充电时突发事故致第三者受伤等情况也没有相应的条款,保障不全面。由于保险条款无法覆盖车辆可能出现的风险,且单车平均保费相对较高,因此新能源汽车车主对目前保险公司的政策和理赔服务满意度不高。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看,他们也有苦衷。太平洋保险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远比传统发动机脆弱。在太平洋承保的2万起新能源车出险事故中,涉及到动力电池损失的有236起(占1.2%),其核心动力损毁率是传统燃油车发动机损失事故的3倍。此外,当前很多登记为家用车身份的新能源车,其实是参与运营的网约车,由于使用频率较高,这些新能源车更容易出险。从单车赔付价格看,新能源汽车的零部件更换及维修价格也要高出传统燃油车。此外,保险公司自身对新能源汽车的勘察、定损、理赔人员的培养也才刚刚起步,技术手段有限,且行业缺乏统一的操作流程。以上几方面都让保险公司承担了较高的成本,难以降低新能源汽车保费。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现有的数据,保险行业难以准确评估车辆的风险状况。业内人士指出,由于部分厂商出于专利技术保护及其他因素,在电池发生事故受损后,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并回收电池,这种做法在某种程度上也隐藏了车辆的真实风险,使保险公司难以准确评估车辆的风险状况,因此也就不利于核算保费和制定条款。

据中国保险协会车险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该协会已经联合保险公司等相关领域专家就新能源汽车保险专属条款的制定进行了讨论,不过由于涉及内容比较复杂,国外也没有可以参考的资料,所以目前具体条款还在研究修订中。

在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保险政策能否覆盖得更加全面,降低车主用车风险,保险价格能否更加科学合理等,已成为消费者能否放心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的出台和实施,需要整车厂、维修企业、保险公司等各方消除隔阂,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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