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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6 浏览次数:10,354 次 金融时报
新能源车险专属条款脚步渐行渐近。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日前发布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新能源汽车数量高速增长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492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75%,比2019年增加111万辆,增长29.18%。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400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1.32%。新能源汽车增量连续三年超过100万辆,呈持续高速增长趋势。
新能源车险十分必要
但此前由于新能源车险专属条款尚未出台,保险公司通常将传统汽车的保险条款套用在新能源汽车上。这一做法会在承保、理赔等实际业务操作环节遇到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例如,绝大多数国产新能源汽车可以享受补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新能源汽车投保车损险参照补贴前的车价计算保费,就会导致保费过高。 因此,在2020年9月19日启动的车险综合改革中,制定新能源车险示范条款成为改善车险产品供给的着力点之一。
保障范围
从此次发布《征求意见稿》来看,新能源车险所保障的新能源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包括三个独立险种
新能源车险主险包括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三个独立险种。
保险责任突出新能源
在保险责任方面,专属条款突出了汽车风险特征
增加对充电过程、起火燃烧等保障新能源汽车的风险特征。例如 ,就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来看,其保险责任涵盖了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新能源汽车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造成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车身、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其他所有出厂时的设备的直接损失。
依据《征求意见稿》,这里所指的使用则包括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这也意味着相较于传统车险,新能源车险所指的使用过程增加了对车辆充电过程的保障。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频见诸于报端。以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来看,保险责任中也将起火燃烧列入保险责任所覆盖的意外事故之中。
附加险大幅简化、突出特点
此外,在附加险方面,新能源车险的附加险较传统车险进行了大幅简化,但突出了新能源汽车的保障特点,具体包括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和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月折旧系数有所提升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显示,新能源汽车的月折旧系数较现行条款有所提升。有观点预测,新能源车险条款下的费率或将会随着车龄增加而较 现行条款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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