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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2 浏览次数:12,083 次 装备工业司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材料和对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后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六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六批).doc
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doc
3.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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