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16091277
欢迎访问EV之家首页!新能源物流车 新能源货车电动物流车 新能源物流车
18016091277
2019-07-16 浏览次数:12,707 次 盖世汽车
进入2019年,氢能产业发展速度显著加快。各地方的氢能扶持政策、氢能产业园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现阶段,氢能属于政策主导型行业,政策对于产业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引作用。
氢云链对2019年上半年中央及地方政府在氢能领域相关政策进行了整理。中央关于氢能相关的政策文件超过10个,同时有超过17个省份22个城市及地区发布了氢能相关的地方政策,其中包括了两份白皮书与一份汽车产业报告。从政策数量看,无论中央还是地方,均对氢能产业予以了高度重视。
图1 中央与地方政策情况对比 来源:氢云链整理
按省份看,广东出台政策最多,江苏紧随其后,政策数量明显高于其他地区。长三角与珠三角地区省份政策数量占地方性政策总数比例将近60%,这两个地区也引领了国内氢能产业的发展。
图2 地方性政策数量分布情况 来源:氢云链整理
从政策类型看,氢能专项政策不到政策总数的1/3,大量氢能源相关政策以新能源汽车政策与环保政策的形式发布,显示了目前国内氢能落地应用主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环保政策成为推动氢能发展的重要因素。
图3 政策类型分布情况 来源:氢云链
氢云链按照行政等级与行政区域对2019年上半年氢能相关政策整理如下:
国家政策
• 1月4日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计划》提出,要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车。鼓励各地组织开展燃料电池货车示范运营,建设一批加氢示范站。优化承担物流配送的城市新能源车辆的便利通行政策。
• 2月1日 《鼓励外商产业投资目录(征求意见稿)》。从上游的氢气制储运,中游的加氢站、燃料电池系统,到下游的新能源汽车,氢能与燃料电池全产业链均纳入了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
• 3月6日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版)》。燃料电池装备制造、氢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等两个项目进入清洁能源产业。
• 3月16日 《政府工作报告》。氢能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 3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表示,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加氢和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8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和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政策另行公布。
• 4月8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征求意见稿)》。公告中,高效制氢、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加氢站等内容被列入第一类(鼓励类)的第五项(新能源)中。
• 4月9日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意见提出稳定汽车消费,继续执行新能源汽车购置优惠政策,推动充电、加氢站等设施建设。
• 5月15日 《2019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氢燃料电池成为重点工作,对燃料电池汽车及加氢站技术领域标准提出了要求,其中主要包括:加快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等标准子体系建设;完成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标准的技术审查;完成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标准的技术审查;加强低温起动性能、能量消耗量及续驶里程试验方法等标准的试验验证;加快车载氢系统、加氢口、加氢枪、加氢通信协议等标准的制修订;开展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标准的预研工作。
• 6月28日 《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中规定,7月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正式实施后,继续执行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其中,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购买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 6月30日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意见提出稳定汽车消费,继续执行新能源汽车购置优惠政策,推动充电、加氢站等设施建设。
省、市地级政策
安徽省
• 2月22日 《安徽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鼓励各市组织开展燃料电池货车示范运营,建设一批加氢示范站;积极发展替代燃料、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机动车船技术。
• 2月27日 《铜陵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路线图》。路线图提出打造氢燃料电池、驱动电机、智能传感器、再制造等四大特色板块,推动形成“整车-核心零部件-关键材料-回收利用再制造”产业链,加快构建汽车产业集群和规模优势。
• 4月22日 《关于大力支持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到,六安要加快推进加氢站规划建设,探索建立六安加氢站设计、建设标准及安全管控规范。推动合肥都市圈布局规划加氢站建设,促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城际间和区域化的运行。
加氢站补贴方面,对于加氢能力达到4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2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于加氢能力达到10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4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北京市
• 6月20日 《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通知显示,取消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助,燃料电池汽车市级财政补助按1:0.5补贴。
福建省
• 4月9日 《关于加快培育一批产业基地打造新经济增长点的意见》。意见指出,要着力引进氢燃料电池、动力锂电池、电机、电控、汽车电子及充电设施、制氢加氢等项目。
加快推进奔驰新能源汽车、东南汽车新能源汽车、雪人氢燃料电池、冠城瑞闽、万润新能源项目、大东海汽车板材项目、中铝瑞闽汽车轻量化用铝合金板带材项目、新福兴新能源汽车玻璃等项目加快建设。
• 6月5日 《关于加快福州市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意见提到,要推动加氢基础设施、氢能产业园建设,加快氢燃料电池发动机项目落地建设、批量生产,争取建设国家级氢能源研究中心,加大氢能源汽车应用推广。至2020年,力争氢能产业规模居全省前列。
广东省
• 1月23日 《关于进一步明确广东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通知》将7大类产业列为广东优先发展产业,其中燃料电池、氢能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制造等被列入绿色低碳产业中。
• 1月10日 《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支持政策》中规定,在燃料电池汽车方面补贴标准是燃料电池乘用车20万元/辆,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30万元/辆,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50万元/辆。
• 1月11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的通知》。《通知》中提到,重点支持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整车、车载储氢系统以及氢制备、储运和加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 2月20日 《深圳市2019年重大项目计划》。深圳市凯豪达氢能源的氢能源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深圳市资环氢能产业运营、氢能(制氢)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均榜上有名。
• 3月21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新材料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的通知》。《通知》透露,将重点支持包括储氢在内的高性能储能材料、氢燃料电池材料等。
根据上述《通知》,此次资助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事前资助,另一类是事后补助。事前补助针对的是前期的项目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事后补助按照“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 1月2日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组织编制加氢站试点建设方案,以满足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需求为目标,适度超前规划布局建设加氢站。2019年,实现云浮各县(市、区)和云浮新区至少建成一座加氢站的目标。
• 1月9日 《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加氢站建设运营及氢能源车辆运行扶持办法》。通知提到,加氢站建设的区级最高补贴500万人民币,并对氢气进行补贴。
• 2月18日 《禅城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和公交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将按照同期国家补贴的100%确定地方补贴,且补贴总额均不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 。
• 1月15日 《茂名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表示要加快加氢站的规划和建设,编制加氢站试点建设方案,满足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需求。对列入试点建设方案拟建设的加氢站,由各地住建部门办理报建、验收等审批手续。
广西省
• 1月11日 《关于调整完善南宁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燃料电池汽车按国家补助的80%给予地方补助。自治区和南宁市地方补助政策叠加后,南宁市除燃料电池汽车外的新能源汽车获得地方补助是国家标准的50%,燃料电池汽车获得地方补助是国家标准的100%。
海南省
• 3月4日 《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以建设“绿色智慧出行新海南”为总目标,2030年全省汽车清洁能源化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燃料电池汽车作为未来发展的重要技术路线,前期重点针对社会运营领域以及景区、园区等封闭或半开放式区域开展示范运营,并逐步扩大至其它车用领域;超前部署省内燃料电池汽车发展,面向氢能的全生命周期应用,引导建设商业化运营综合示范区,推动省内氢能产业发展。
河北省
•4月17日 《2019年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要点》。提出加大对纯电动轿车、燃料电池系统等优势产品的研发支持,鼓励张家口使用燃料电池公交车。
• 6月12日 《氢能张家口建设规划(2019—2035年)》。《规划》提出将氢能产业发展成为张家口市的重要支柱,到2021年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氢能城市;到2035年建成国际知名的氢能之都。在2021年、2025年、2030年、2035年全市氢能及相关产业累计产值分别达到60亿元、260亿元、850亿元和1700亿元。
河南省
• 6月10日 《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鼓励省内相关生产企业加大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力度,积极参与国家和我省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项目建设,省财政根据项目投入运营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数量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燃料电池加氢站、总装机功率600kw(千瓦)以上或集中建设20个以上充电桩的公共用途充电桩群,省财政按照主要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奖励。
湖南省
• 3月21日 《株洲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根据规划,到2025年,株洲市将建成加氢站12座,燃料电池公交大巴生产能力2000辆/年,燃料电池乘用车及商用车生产能力8000辆/年。
长株潭城市群运营燃料电池车辆2000辆,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示范建筑100万平方米,全产业链工业产值达800亿元。
吉林省
• 5月29日 《白城市新能源与氢能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以2018年为基期,提出了到2020年、2025年、2035年近中远期发展目标,力争到2035年,白城风电装机2000万千瓦、光伏装机1500万千瓦,年生产氢气能力达到百万吨级,产值近2000亿元,累计投资可达到2000亿元,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能源与氢能区域产业集群。
江苏省
• 6月23日 《江苏省汽车产业发展报告(2019)》。根据《报告》,江苏省从事氢燃料电池汽车关键产业链的重点研发生产企业超过30家,2018年实现产值约14亿元,共生产氢燃料电池汽车459台,建成加氢站5座,46台氢燃料电池汽车投入试运行,形成了涵盖氢气制备和储运等完整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
• 1月4日 《南京市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地标行动计划》。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开发,着力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自主创新和核心竞争能力,努力将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成支撑南京新一轮发展的产业地标。
燃料电池部分要求江北新区(含浦口区)积极引进国内外电池行业巨头落户,培育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石墨烯等下一代电池技术研发和生产企业,壮大我市电池产业。
• 1月7日 《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提出,未来3年,在张家港市建成加氢站10座,并给予建站企业补贴。对于加氢能力达到5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2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于加氢能力达到10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4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3月20日 《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氢能产业链产值规模突破100亿元;到2025年,全市氢能产业链产值规模力争达到500亿元;到2035年,氢能产业链产值规模突破1000亿元。
• 2月11日 《常熟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常熟将招引氢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及核心零部件企业,加快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建设产业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公共服务平台。
• 2月21日 《嘉善县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和示范应用实施方案(2019-2022年)》。规划期限为2019年至2030年,分为三个阶段将常熟建设成为氢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制造高地和示范应用基地。
《方案》提到,要加快推动嘉善县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和开展燃料电池汽车试点示范,促进氢能与燃料电池领域研发、制造与应用融合发展,打造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区域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基地。根据方案,2022年力争完成120kW的单电堆设计与开发,燃料电池产能达到10000台,销售达到5000台。建成加氢站或综合能源站3-5座。燃料电池公交车占新能源公交车总保有量的50%。
• 3月18日 《2019-2020年镇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细则》规定,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为当年度中央财政相应车型单车补贴额的40%。地方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60%。
• 6月15日 《苏州市关于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为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氢能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制定了补贴标准。
山东省
• 1月2日 《关于印发山东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要加快发展加快发展氢气压缩机、氢燃料电池等新型动力装备,加快建设氢燃料电池生产基地,大力发展氢能等新型清洁能源生产装备,积极推进济南“中国氢谷”建设,打造全国领先的氢能源装备产业基地。
• 6月26日 《中国氢能源及燃料电池产业白皮书》。中国氢能联盟在潍柴动力发布了国内第一部系统研究中国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的权威报告。
• 4月1日 《济南市先行区促进产业发展十条政策》。文件提出,济南先行区鼓励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的建设,重点鼓励“中国氢谷”项目建设和运营。对氢能源科技园、氢能源产业园、氢能源会展商务区建设投资以及承担或参与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经认定后最高给予2000万元补助。
• 5月22日 《关于做好潍坊市汽车加氢站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从行业监管、规划建设、经营服务、安全管理、经营许可等五个方面,对加氢站从规划建设到运营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解决加氢站行业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
山西省
• 4月30日 《山西省新能源汽车产业2019年行动计划》。《计划》显示,山西将依托太原等城市现有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产业开展试点示范,支持太原等地申报国家级试点示范城市,并将山西打造成中国“氢谷”。
氢燃料电池汽车有关财政补贴方面,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1的比例给予省级财政补助,并对加氢站和氢燃料加注进行适度补贴。
2023年至2024年实现规模运营,加氢站到达20座,全省公交线路开始运行,预计达到7500台车辆的运营规模。
上海市
• 5月24日 《长三角氢走廊建设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分三个阶段,将长三角氢走廊打造成为国际先进水平的加氢基础设施网络,实现加氢基础设施与燃料电池汽车的协调平衡发展。
• 6月28日 《2019长三角氢能/燃料电池产业创新发展白皮书》。该白皮书重点介绍了中国、长三角氢能、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
• 6月1日 《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聚区规划》及《鼓励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有关意见(试行)》。嘉定一次性颁布了两个政策。根据文件,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2.15平方公里。到2025年,嘉定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年产值力争突破500亿元。
四川省
• 5月5日 《四川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鼓励开展燃料电池货车示范运营,建设加氢示范站;支持替代燃料、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技术攻关,鼓励开发氢燃料等新能源专用发动机,优化动力总成系统匹配。
• 5月15日 《成都市低碳城市建设2019年度计划》。《计划》提出,要加快完善城市绿色交通体系,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增公交、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车比例分别不低100%、50%,新增110辆氢燃料电池公交、启动物流车领域运用示范。
• 6月18日 《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实施细则》。在成都市新购置新能源汽车,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给予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 50%的市级配套补贴。
浙江省
• 1月9日 《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计划》提出加快培育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加快研制燃料电池汽车,鼓励嘉兴利用石化装置副产氢气等资源,加快建设加氢站试点。加快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优先在城市公交、物流运输等领域开展示范运营。
• 4月15日 《浙江省培养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提出,2020年浙江省要建成加氢站(含加氢功能的综合供能站)30座以上,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要达到1000辆;2030年浙江省要成为具有影响力的氢能产业高地和应用示范先行区。
• 1月31日 《宁波市关于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近期目标:2019~2022年建成加氢站10~15座,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达到600~800辆,推进清洁能源制氢与储运、氢能分布式系统建设。
远期目标:2023~2025年建成加氢站20~25座,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突破1500辆。
重庆市
• 6月1日 《关于印发重庆市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加氢站补贴方面按照日加氢能力分档次给予补贴 :
对日加氢能力达到5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补贴。
对日加氢能力达到350公斤不到500公斤的固定式加氢站,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贴。
对日加氢能力不低于300公斤的撬装式加氢站,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贴。 与此同时,区县(自治县)安排有配套补贴的,市级和区县(自治县)两级财政的补贴累加之和不得超过相应加氢站标准造价的50%。
行业交流请扫下方微信
扫一扫,即刻进行对话